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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基金“变法”在即

2009-11-26

 

发帖人:小丫
发布时间:2009-11-26
 
 
 

2009年11月26日00:4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慈善基金“整编”运动刚刚开始。

  日前,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透露,目前已启动了对《基金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力争明年完成,新版本中将增加更多政府扶持基金会发展的具体条款。

  而此前的11月5日,财政部、民政部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了《关于企业公益性捐赠股权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而该通知写明的正式颁布时间为10月20日,恰好是陈发树新华都基金会在北京宣布成立的日子。

  如果部门规章只是拾遗补缺,那么作为基金会“根本大法”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的修订则传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从2004年该条例出台到现在不过数年时间,新成立的基金会数量迅猛增长,而各种新涌现的问题已令条例显得滞后。

  基金会的壮大无疑是强政府下社会发育的一大表征。国家民政部统计显示,目前中国已有慈善类基金会1000家以上,其中非公募基金会超过1/3。

  当然,即便是刚出台的“通知”也引发了争议。该通知表明规范的是企业捐赠的股权,而对于企业家个人捐赠的股权是否也在规范之列没有明确。

  争论在继续,民间资源介入公共领域的步伐却不会放缓。

  规范“企业”还是“企业家”?

  上述“通知”指出,“由自然人、非国有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投资控股的企业,依法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由投资者审议决定后,其持有的股权可以用于公益性捐赠”。

  为防止股权捐赠后仍然为原企业带来利益,通知还明确:企业捐赠后,必须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不再对已捐赠股权行使股东权利,并不得要求受赠单位予以经济回报。

  规定既出,民政部直属媒体《公益时报》在披露该消息时认为,该规定使得曹德旺、陈发树的股权捐赠可以“落地”。

  但也有专家认为“通知”仍有待完善。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直言,该文件主要是对企业持有的股权进行公益性捐赠的规定,严格地说,与陈发树股权捐赠与牛根生裸捐红利等个人捐赠股权并无关联。

  “两者的区别在于,一是捐赠主体不同,该文规范的捐赠主体是企业,而后者是个人;二是受赠对象的要求不同。该文件规定为依法设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而新华都慈善基金是新华都旗下的一个非公募基金组织。”该人士指出。

  对于上述专家的质疑,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回应称,民政部新发出的文件,正是针对陈发树此类股权捐赠给予的规范,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公益性股权捐赠放行。其中的关键点在于“股权变更”,即企业捐赠后,必须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不再对已捐赠股权行使股东权利,并不得要求受赠单位予以经济回报。

  王具体解释称,对于私人企业而言,很难准确界定出哪一部分是法人代表的个人资产,哪一部分属于公司资产。其中的差别企业自身决定权很大,故纠缠于企业资产和个人资产的捐赠,分别采取措施监管,不太现实。

  “虽然这两类资产权属不同,但细究起来,个人资产由个人支配,公司资产由公司董事会集体支配。这是公司具体管理的规则,外界不能干涉。但如果这些资产经过正规企业决策程序、投资者审议程序后,同意用于公益性捐赠后,就要接受公益事业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作为主管部门和社会当然也是欣然接受。”王说。

  他同时指出,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社会舆论所要重点监督的,正是股权承诺捐赠后的产权归属,“无论是公司资产还是个人资产,只要是公益捐赠,就应该有股权上的变更。比如陈发树承诺捐出的83亿,若真如此,其股权应该及时由个人持股变更到受赠对象新华都慈善基金会持有。”

  针对受赠对象,上述税务专家也有质疑。

  对此王振耀回应称,这一点也不能苛责,从不太严格的定义讲,其实非公募基金会自身也是一种公益性社团,两者同样强调非营利性和公益性。他介绍称,在2004年以前,基金会被归入社团法人(《民法通则》中规定了四类法人:机关、事业、企业和社会团体法人),后来由于看到基金会更多不是以人为基础,而是以财产为基础设立的组织,故在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颁布时,将基金会定义为“非营利性法人”。

  他认为纠缠于受赠对象并无必要,“现在很多企业都设立了企业集团下属的基金会,国家也还是鼓励的。关键是基金会要有一个合理的治理和决策机构,保证财务等信息的公开透明,保证不为本集团谋经济利益。”

  王对本报记者表示称,目前把“股权变更”作为关键来监管企业的股权捐赠行为,从国际经验看也是恰当的。他介绍称,此前他们请教了很多国外同行,国际通行的做法也正是如此。

  而对于新华都基金会股权变更的具体情况,王振耀表示还有待了解,“我们不能给企业家压力,这需要一个时间。只要他真正想做慈善,政府和社会要做的,就是努力帮助他们把事情做好。”

  基金会“宪章”待修订

  提到基金会的现状,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介绍,近几年社会团体的增长率在逐年下降,基金会的增长率却逐年快速增长。

  “比如社团去年的增长率是8%,民办非企业的增长率只有百分之四点几;但基金会的增长却高达19.18%。”

  数量增长的同时,资金规模也不断扩大,“过去一个基金会顶多几万、几十万,现在是几个亿”,李勇介绍,继新华都集团陈发树宣布捐赠83亿设立基金会后,最近陈发树老乡??福耀玻璃公司董事长曹德旺也表态捐赠43亿股份。

  据了解,在今年2月,曹德旺曾表示捐赠股份,但由于当时并无规定也无先例,捐赠事宜不了了之,显然,此次他的捐赠得到了重启。

  “(曹所捐的股份),按一股一块钱,就是43亿;一块多的话,就是五六十亿这样的数字。那么我们国家基金会的巨型航空母舰即将形成。有越来越多的,包括上亿元,或者上十亿元的基金会快速成长、壮大。”李表示。

  李勇在会上透露,从现在开始到明年,将集中精力修订于2004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力争明年出台。

  具体到修订方向,李介绍,在准入体制上将有所突破,改变现在基金会登记难、生存难的问题;并加大政府对基金会的扶持力度,增加更多政府扶持基金会发展的具体条款。

  对于基金会的日常管理提升也将提及,加强对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和年度检查都被李勇提及。

  备受关注的基金会信息披露也将进一步规范。李勇介绍,总体方向是通过各种可行的方式,促进基金会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增强信息披露动力。

  “比如,关于税收方面我们将创造一个制度设计,让更多基金会,包括更多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能够享受国家税收减免的好处。”

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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